焦点精选!利安隆: 天职业字[2023]19557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
天津 利 安 隆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
内 部控制 审计报告
(相关资料图)
天职业字 [2023]19557 号
目 录
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
内部控制审计报告
天职业字[2023]19557 号
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:
按照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》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,我们审计了天
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利安隆”)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
的有效性。
按照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、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》、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》
的规定,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,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利安隆董事会的责任。
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,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,
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。
利安隆于 2022 年度收购了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“被收购公司”),
并将其纳入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发
布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一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》
的相关豁免规定,利安隆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,
可以不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。按照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
实施意见》的相关指引,我们对利安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,未将被收购公司
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。
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, 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。此外,由于情况的变化
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,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,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
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。
内部控制审计报告(续)
天职业字[2023]19557 号
我们认为,利安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和相关规定在所
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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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注册会计师:
中国 ·北京
二○二三年四月六日
中国注册会计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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